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共4个科目,具体科目如下:
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 | 科目 | 考试形式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2 | 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3 | 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4 |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5 |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6 |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7 |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执业药师各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题均为1分,满分共计120分。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