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当年不需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其中专业科目每年需完成20学分,60学时,公需科目每年需完成10学分,30学时。
专业科目学习方式:
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需科目学习方式:
统一在人社部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网址:www.chinanet.gov.cn)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