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免2科成绩保留2年,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的可取得证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免2科条件也是全国统一。
执业药师免2科条件具体如下: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