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证书可以补办吗

发布时间:2022-05-14分类:一级建造师考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指出: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一建证书补办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1.《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