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规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专业是不能报考,除了专业要求还有学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考生必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根据考生的学历决定。
一建报名条件:
一建报名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考一建“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一建成绩管理:
考全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