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不可以在一年考两个专业的,一次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并且由于一级建造师考试周期为两年,若第一年没有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在第二年报考时更换专业类别,那么第一年考试合格成绩作废。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