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需要重新注册才能进行执业,具体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
1、区县建委初审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复审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
4、告知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达期限】
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