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共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考试科目,只有考全科考生需要报考全部科目的考试,其他考试级别的考生可以免试其中的部分科目。
一建考试科目根据考全科、免两科和增项情况各有不同,各情况下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考全科::《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只需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科即可。
人员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人员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