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一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名条件为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一建增项考试的含义:之前考过一级建造师后,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属于建造师增项考试。增项考试的前提是,前期一定要取得过同级别的建造师证书的,才能增项,跨级别是无法增项的【比如说考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的,接下来想参加一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的,就属于增项考试】。
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十个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