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是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时,是不需要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三门公共科目的,只需要考实务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考试,考生考取一个专业类别的资格证书之后,可选择其他专业进行增项。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