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保留时间分两年和一年。考全科的考生成绩可以保留两年,而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和增项考试的考生他们的成绩只保留一年。逾期未通过所有科目考试,已合格科目的成绩将作废。
一建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一建成绩保留时间: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