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可以使用到65周岁。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