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年考四科,也可以不用一年考完所有科目,第二个考试年度继续考剩下科目,总之只要在两年内考完,四个考试科目考试可随便组合。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机电、矿业、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