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造师考试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具有一样的功能,如果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是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前身份证一旦丢失,应按照如下方法进行办理:
1、及时到您所在当地派出所,说明原由,并申请办理:打印带有本人电子照片的身份证明。
2、由派出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到当地市【县、区】公安机关复审。
4、由当地市【县、区】公安机关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持上述户籍身份证明材料,便可以参加考试。
一建报名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