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强制注销需要相应的材料,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
强制注销一建所需材料:
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自行在强制变更注销申请书上签字。
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建造师登记机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有关内容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对有关内容的判决书强制注销过程 。
强制注销一建过程:
【一】建造师将上述资料送到当地的建设部门强制删除。
【二】、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书面确认与建造师登记机关的劳动关系。
【三】、建造师登记机关收到书函后协助处理的,业务处理完毕。对建造师登记机关有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建造师补充材料。 建造师登记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异议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强制变更【注销】。
【四】、对不符合《注册建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