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专业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10个,考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类别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一个专业类别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再选择其他专业进行考试,这种考生属于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考生。增项考试时,是不需要考建造师公共科目的,只需要考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