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d是指哲学博士学位,其英文全称为Doctor of Philosophy。拥有人一般在大学本科及研究院毕业后,再进行相当年数的研修后,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方能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哲学博士的拥有人并不一定修读“哲学”。所谓哲学博士,是指拥有人对其知识范畴的理论、内容及发展等都具有相当的认识,能独立进行研究,并在该范畴内对学术界有所建树。因此,哲学博士基本上可以授予任何学科的博士毕业生。
材料补充: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