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分为: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文学学士、史学学士、哲学学士、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教育学学士、军事学学士,共12种。
补充资料: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和学位类型。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本单位的学位授予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从2019年7月起,我国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此外,为确保学位证书的权威性,对获得多个学士学位的学生都只发一个证书,所获各类学位情况在证书上予以注明。
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文件规定,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