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应教育部安排,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地方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