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1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那么本次的“六税两费”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可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纳税人

按照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

“六税两费”政策的具体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5、“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6、2021年第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再延续实施6个月;

7、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报“六税两费”?

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六税两费”?

1、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要根据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