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增值税和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1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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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增值税和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第三条,所以在发出商品商品时确认收入是没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人的实现。

赊销属于收入吗,应收账款如何计入净利润

赊销是信用销售的俗称,赊销是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赊销收入指的是没有立即收到货款的主营业务收入。

1。应收帐款确认收入后亏已经包含在利润中了,通常公司资金回笼财务通常是现金应收帐款,再作利润和盈亏审核,所以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也就是应收帐款和利润关系一体的。当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因此:应收帐款和利润是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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