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0-11-04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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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9%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运费发票没有写备注能用吗?

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运输发票备注栏上如不填写起始地,则不合格.

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规定,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 )规定,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因此,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前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仍可申报抵扣;如纳税人取得2007年9月1日后开具的新版运输上备注栏没有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按国税发[2007]101号文规定不可以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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