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如何核定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0-10-1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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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核定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х20%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也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用缴税.

(2)准确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纳税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后,纳税人(转让方)或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并报送相关资料.

(3)注意纳税申报地点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4)股权交易价格要公允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股权我做主,无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或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

(5)转让价格明显偏低要有正当理由股权交易价格虽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6)签订低价转让阴阳合同风险大一些纳税人为逃避纳税义务,签订低价转让的阴阳合同,会给股权受让方带来涉税风险,因为下次股权再转让时,可扣除的成本是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税费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形成股权转让所得征管链条,阴阳合同如同地雷,会给受让方带来巨大损失.

(7)个人股权转让或其他终止投资经营情形时取得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各项收入,即使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名目收回,也属于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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