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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里面有扣款怎么入账
对于客户在货款里扣罚款,可以看做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下,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其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XX罚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是从供应商货款里扣款,则是这样的:
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xxx
贷:应付帐款-供应商
若是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扣除部分金额这样做凭证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库存商品-xxx
罚款收据与通用缴款书有区别吗
1、未出具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成立与效力。
2、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行政处罚法》第46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当场收缴罚款的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直接上缴国库。由此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出,缴纳罚款与作出行政处罚是完全不同的程序,交纳罚款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的事,属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问题。
3、既然缴纳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那么就不会因是否依法依规缴纳罚款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更不会因是否使用统一部门制发的罚款收据而影响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成立与效力。
税收通用缴款书,是纳税人直接向银行缴纳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后向银行汇总缴纳税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出口货物税收除外)、基金、费用、滞纳金和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一种通用缴款凭证。本缴款书手工开票和计算机开票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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