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分月、分季预缴,一般按纳税人本季度 (月) 的课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个体工商业户属于查账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如果属于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提高所得税征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新税制实施后,居民个人需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为促进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要求,遵从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改变日常工薪所得扣缴方法,实行累计预扣法,尽可能使人数占比较大的单一工薪纳税人日常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一致,免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同时,对有多处收入、年度中间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缴税款的,税法规定需办理汇算清缴,具体包括: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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