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可以抵减吗,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预缴增值税的抵减也是有一定的条款规定的,如果不太了解,别着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预缴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可以抵减吗
可以。理由如下:
1、纳税人在辅导期内增购专用发票,继续实行预缴增值税的办法,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发票时,按次抵减。
2、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工作:
(1)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
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因文件中没有规定,企业在辅导期满后的预缴可以抵扣应缴税款,辅导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
预交增值税什么时候可以抵减应交增值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企业申报增值税时,对于异地预缴的税款,可以在当期应纳税额中进行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在下期抵减。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预交存在的原因,其实主要有两种:
建筑企业的行业形态决定了是工程满天飞的现状,因此,主要建安行业的异地预交主要是为了空间上的平衡(即平衡住所地、建筑服务发生地税负);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形态决定了预收房款方式销售的空间错位,预交主要是时间上的平衡,保证开发期税款均衡入库,避免在项目开发期税负不均;
因此按照这两种不同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同错位原因,其实抵减时间应该是有不同的,譬如异地建筑服务因预缴与纳税申报系同一期间的错位,因此预缴可以在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减;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预缴与纳税义务时间不同而发生的时间错位,以及按照58号文的开工前收取的预收款,是为了平衡入库时间上的不均衡,所以只能在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内抵减。
由于自行判断的方法对于我们财务人员在申报来说也相对复杂,而且总局文件也并没有很明确的说必须要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才进行抵减,按照上期的增值税填报方法,娜老师也列举了相应行次的填报,所以简单掌握所有预交都可以在预交后进行抵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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