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书据印花税怎么入账

发布时间:2020-05-20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股权转让书据印花税怎么入账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公司股东股权的转入分为了两种,一种和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有关的按照万分之三的比例贴花,另一种是除了A股、B股以外的股权转让书据,可以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贴花。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股权转让书据印花税入账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转让书据印花税怎么入账

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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