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缴个税分公司交社保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12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总公司缴个税分公司交社保怎么处理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企业帮员工缴纳一部分的社保钱。也就是说,我们交社保的时候除了自己花钱,企业还会帮我们分担很大一部分,而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就只能自己承担全部的金额。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总公司缴个税,分公司交社保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总公司缴个税 分公司交社保

员工是分公司的,在分公司发工资,可能分公司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也不想在分公司有税收业务发生,就在总公司给他交个税和保险,理论上工资,个税和保险要一地统一,总公司要给做工资。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缴纳社保方面的区别主要是开户阶段,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需要总公司写个授权委托书才能开户缴纳社保。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都有自己的独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

总公司分公司所得税如何缴纳?

1、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跨地区经营(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不是跨地区经营,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不在分支机构(税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在地缴纳.

3、税款预缴,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

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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