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间是每月的15号吗

发布时间:2020-05-11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间是每月的15号吗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进项发票认证时间是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之后应该及时抵扣,否则不能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申报抵扣增值税。财务人员应该记住这些发票的认证抵扣时间,方便工作。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间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间是每月的15号吗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时间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的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的规定执行.

 

15号发票忘记报税怎么办

国税申报时间是由国家国税总局进行安排的,各地的具体报税日期偶尔会出现变动,当出现变动时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告为准,目前2017年国税申报时间为:1月份截止日期1月16日、2月份截止日期2月15日、3月份3月15日、4月份截止日期4月20日、5月份截止日期5月15日、6月份截止日期6月15日、7月份截止日期7月17日、8月份截止日期8月15日、9月份截止日期9月15日、10月份截止日期10月24日、11月份截止日期11月15日、12月截止日期12月15日.纳税人需要在截止日期前进行纳税申报.

不记账不报税,不但享受不了优惠还得被罚款!不记账不报税的话,这些优惠政策都只是空谈!只有按时申报才能享受免征优惠,不然税务逾期,不管你理论上该不该缴税,罚金肯定都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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