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2020-04-30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什么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知道了它们的范围后,在到时候要填写现金流量表时,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得到的数额都可以归纳到现金一栏中,避免在做账的时候出错造成许多影响。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什么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3)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

(4)预收账款.

(5)核销的坏账损失.

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计算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两种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计算方法二: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上述公式中的各项目.

除坏账损失外,均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某企业本期商品销售收入300万元,其中收到现金的部分为200万元;应收票据(货款)期初余额为52万元,本期收回应收票据(货款)2万元,应收票据(货款)期末余额为50万元;应收账款(货款)期初余额为70万元,本期收回前期应收账款40万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30万元.

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计算如下:

300+(52-50)+(70-130)=242(万元)

或者:

200+2+40=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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