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04-27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增值税其实是一种价外税,也是一种流转税。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1.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的起点,没有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这个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不含企业,仅限于个人和个体工商户.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3.直接减免的营业税,不作账务处理. 附加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也不做账务处理.

4.由于增值税是价税分离,需单独核算,所以没有达到起征点时按正常分录做: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按免征税额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增值税起征点是否含税

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征税规定

纳税人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应仅就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2016增值税起征点.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微型企业或非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可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理解:

1、实施对象不包括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2、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则全额征收.

3、不属于起征点政策范围.

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仍执行起征点政策

1、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供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

2、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财税[2013]37号).

3、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既提供货物销售和应税劳务、又提供应税服务的,则分别执行起征点政策.

超过起征点的,则全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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