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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本项目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填写。应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致使应交税金出现负数时,该项一律填零,不填负数。
房地产增值税会计分录
1、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2)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增值税计算公式
企业的增值税不是计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例外。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一般纳税人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房地产,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0%)
销项税=销售额×1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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