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跨月怎么作废

发布时间:2020-04-16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普票跨月怎么作废一直是很多会计小伙伴关注的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隔月都不允许作废的,如果当时开错了,在次月只能开具负数发票,不同的是专用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需要到税局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而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的时候在电脑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就行。本文比网校就和大家介绍与普票跨月作废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普票跨月怎么作废

1、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是不能作废的.但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再开兰字发票.如果是退货则不用开兰字票.

2、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跨月的普通发票作废具体步骤是什么?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含未打印的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以上就是关于普票跨月怎么作废的详细介绍,更多与普票跨月作废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