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销的凭证需要盖什么章?

发布时间:2020-03-18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已报销的凭证需要盖什么章一直是很多小伙伴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与已报销的凭证盖章有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已报销的凭证需要盖什么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下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中第七款规定: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根据以上规定无论是开具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上应该盖什么章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单位自行开具发票,盖发票专用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或是公章代替。代开同样,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及销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11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中国国税印章的尺寸是40X28mm,地税印章尺寸是45X30mm。发票专用章的字体要求使用简化的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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