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收购单位可以向农村合作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重庆市收购业统一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第七条:收购发票开具要求:
(一)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与农业生产者个人或城乡居民个人发生收购业务并支付收购款项时,可开具收购发票。
所以,收购单位不可以向农村合作社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以上就是关于农产品收购可以开具发票吗的详细介绍,更多与农产品收购相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