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年审是大家一直很关注的问题,很多小伙伴在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在本文,比网校将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年审的相关内容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2015年11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到2018年11月,复审还未下来,2018年全年都可以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2018年年底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2018年12月不能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年审的详细介绍,更多与高新技术企业年审相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高新技术企业年审
发布时间:2020-03-09分类: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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