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赤间关马关港(今日本山口县下关市下关港一带)签署的条约。下面小编整理了中日马关条约的内容及影响,供大家参考。
中日马关条约的内容
1.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2.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3.赔偿日本军费两亿两白银;
4.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4个通商口岸,日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
5.准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工厂,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
马关条约的影响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
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遗患至今。
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同时,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债,致使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通商口岸的开放,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
允许在华投资办厂,其他列强引用“利益均沾”的条款,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开设工厂,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