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虚词时的“所”字,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可以把“所”字看作使动词等词体词化的标志,它的作用就是改变其后的词语的性质而是它具有其它功能。“所字结构”充当句子成分时,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不能将其拆分,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名词,可以承担名词所承担的一切语法功能。
所字结构的用法
“所”字通常位于谓词性成分前,用来指代行为动作的对象,一般把“所”字后它后面的谓词性成分称为“所字结构”。“所”字的语法作用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所”字结构主要有五类:
所+动词;
所+动词+中心词;
所+动词+者;
所+介词+动词;
所+(介词)+动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