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在线授课

发布时间:2022-03-30 11:11:34
经济师精华课 -- 全科
免费速领

经济师考试在线授课,经济师网络学习推荐环球。

经济师考试中级保险高频考点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一、 保险利益概述

1.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投保人的投保和保险人的承保基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保险利益确立的要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法律认可的利益;

2)保险利益一般必须为经济上的利益;(不是精神上的)

3)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的效力

一般来说,投保人和保险人不能以保险合同的约定排除或者限制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

保险利益的时间效力: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不同,对于人身保险来讲,订立合同时和发生保险事故时同时具有保险利益;对于财产保险来讲,可以不同时具有。

4.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以上就是关于经济师考试在线授课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经济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经济师课程免费试听

经济师网课讲师

相关文章
经济师考试资料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