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经济师考试培训哪里好
发布时间:2022-03-28 11:52:50西安市经济师考试培训哪里好,经济师报班很值得,因为学习起来很系统。
中级经济师《财税》高频考点+经典真题: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近五年考察5次】
本考点可考的细节内容较多,在近些年考试中多以单选、多选形式对其进行考察。此考点主要考察内容为不同征税项目的计税依据的区分。
一、综合所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额-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1.全年收入额
(1)工资、薪金所得全额计入收入额
(2)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为实际取得的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80%
(3)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扣除20%费用基础上,在减按70%计算,即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为实际 稿酬收入的56%。
2.基本费用扣除:每年扣除限额为60 000 元。
3.专项扣除:个人按照国家或省级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三险一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见表8。
表8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 000元-专项扣除-享受的专 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预扣预缴
扣缴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预扣或者代扣税款。
1.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具体计算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 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
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②每次收入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3)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20%
(4)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预扣率
二、经营所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60 000(元每月)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60 00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x20%
2.每次收入>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x(1-20%)x20%
四、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入x20%
六、公益事业捐赠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及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经典真题】
中国公民章先生今年1月出版学术著作一部,出版社支付稿酬80 000元,章先生取得稿酬收入应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
B.
C.
D.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章先生稿酬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80 000 x (1 -20% ) x 20% x (1 - 30% ) = (元)。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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