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计做账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3-17 21:37:06长沙会计做账培训班,正保会计网校推荐的人很多。接下来一起看看会计知识。
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要点学习2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规定
1、应纳税所得额(权责发生制)
2、分期确认收入: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2)(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和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 个月)(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
3、以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分得产品的日期)(公允价值)
4、视同销售货物不包括(在建工程、内部管理、分支机构)
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亏损0
6、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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