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司会计培训
发布时间:2022-03-14 09:43:55南充公司会计培训,会计网课一般都是选择正保。一起来看看会计培训知识。
以外购产品分配给职工的涉税账务处理
对于以外购产品分配给职工的涉税账务处理,目前税会政策的规定口径不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二、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国税函[2008]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企业以自产货物分配给职工,会计、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处理规定是一致的,即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然而对于以外购商品分配给职工,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所得税依然是国税函[2008]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确认销售收入。
本人认为,企业以外购产品分配给职工,一种原因是企业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后并不以货币资金支付而是去外购商品分配给职工,如逢年过节时企业给职工分些米、油、面;另一种原因是企业拖欠职工薪酬而无现金支出转以库存材料抵偿,如食品生产企业以库存面粉分配给职工。
对于*9种情况,企业在外购时就已经明确是要分给职工的,可认为是企业支付给职工工资后,职工再集体去采购同一类商品。体现在企业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此时外购商品取得的发票只是企业对外支付职工薪酬项的一种收据,不能做为企业生产经营购买商品的发票做确认存货及增值税进项税处理。
对于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以非货币资产抵偿应付职工薪酬行为,实质上是企业一方面在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另一方面是在销售商品,本人建议应当以该外购存货的当前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销售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
会计分录应该是: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收账款
则两分录合并即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如果外购后不久就用于抵偿应付职工薪酬,外购价即市场公允价,直接转成本并进项转出与确认销售并计算销项对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算都没什么影响。但要是外购后持有一段时间后再用于支付职工薪酬,该外购存货的市场价值可能会有变动,直接转成本并进项转出就会存在不公允的情况,即如果市场价值上升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如果市场价值下降就会导致企业应有的损失得不到确认。因此本人认为以外购存货支付职工薪酬时确认销售收入及销项税更能客观公允的反应业务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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