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会计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12 13:06:01泉州市会计培训中心,视频学习是现在会计考生的主流备考方式。一起来看看会计培训知识。
外埠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须知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二、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三、办理部门:
经营地税务机关
四、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五、办理地点:
经营地税务机关
六、应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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