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会计培训班价格
发布时间:2022-03-03 20:57:58扬州会计培训班价格,会计培训从几百到上千元都有。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一些会计实操知识。
质押合同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首先,一般的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就生效。其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最后,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附期限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质押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违反法律法规的。
3,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使用权所有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得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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