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级会计师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2-21 10:14:04成都中级会计师培训班,考中级报网课的居多。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巩固学习: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2.特征: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VS行纪】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却是以被代理人名义。
【代理VS寄售】寄售实质为委托行为。寄售中的代销人应按协议规定,以代理人身份出售商品,收取贷款,处理争议等。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代理VS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代理VS居间】居间的目的为了促成合同的成立,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3)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VS无效代理、冒名欺诈】冒名欺诈行为效果由冒名者承担。无效代理由于无效,所以代理不成立,由代理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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