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培训课
发布时间:2022-02-13 12:23:53中级职称培训课,推荐大家选择正保会计网校的课程,名师教学,通过率高。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股东会
股东会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中级职称培训课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