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级会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2-12 20:02:42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干货
免费速领

深圳中级会计培训班,推荐正保的中级职称网课,有很多套餐。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1.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

这里分两种情况,但是合同无效,不等于不承担责任。

第一种: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例如:甲欠乙债务万元,丙以一栋违法建筑提供抵押,乙明知其为一违法建筑而予以接受。后甲偿还600万,余下债务400万不能偿还,该抵押合同被宣告无效,因为债权人乙也是有过错的,因此丙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是200万元。如果债权人乙当时并不知情,就由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例如:甲、乙搞联营,乙投资万元交给甲经营,就乙能够收回投资并有收益回报,丙为之提供保证。后法院查明甲、乙的合同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而宣告合同无效。丙当时对此是知情的(有过错),现甲已还款400万元,则丙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是200万元。如果丙对上述事实不知情,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中级会计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网课师资

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