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会计网中级听课

发布时间:2022-02-12 19:45:21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干货
免费速领

新余会计网中级听课,正保会计网校的中级职称课程开办多年了。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滥用代理权

1.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常见的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有: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表现为三种形式: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以上就是关于新余会计网中级听课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网课师资

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