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会计中级职称辅导班

发布时间:2022-02-11 17:01:40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干货
免费速领

安阳会计中级职称辅导班,在正保会计网校听名师讲课,视频学习。

《经济法》知识点:临时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

知识点: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

1.临时股东会的提议权:

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②1/3以上的董事;

③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股东会的召开: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监事→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的决议: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先看约定,后看法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减资;

③合并、分立、解散;

④变更公司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安阳会计中级职称辅导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网课师资

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