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培训班限
发布时间:2022-02-11 10:18:38中级会计师培训班限,推荐正保的中级职称网课。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关于除名
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关于除名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应当除名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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